醫療是服務業?
到底醫療算不算服務業呢?這個問題大概在每一次的醫療糾紛或醫療暴力中都會被憤慨地拿出來爭論一次,而爭論也只是兩派人馬站在自己立場各自表述,然後又因為沒有共識而不了了之,但身為一個知識分子,總能實事求是地從定義中找出這個問題的答案吧。
三大產業分類法
對於產業的認知要追溯到國中地理關於產業的章節,課本明白地告訴我們:
- 第一級產業,又稱農業,直接利用自然資源的生產活動,包括農、林、漁、牧業。
- 第二級產業,又稱工業,利用各種原料所從事的製造活動,如製造業、建築營造、水電工程、水泥製造等。
- 第三級產業,又稱服務業,為人們提供各類服務的活動,包含金融保險業、批發零售、運輸通訊、仲介等,其中商業是最普遍的。
關於這段敘述,基本上就是英國經濟學家 Clark, Colin Grant 所提出的產業分類法,照這一個定義來看,醫療業還真的得算在服務業中。
國際標準產業分類體系
也許把這麼多的產業這麼概略地分成三類太過簡略,其實聯合國早在 1948 年就制定了國際標準產業分類體系給世界各國參考,而行政院主計總處也有
行業標準分類,依大類、中類、小類做細分,大類共有A到S等19個,從內容來看,G大類到S大類是屬於Clark, Colin Grant 所提出的第三級產業,而Q大類,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在名稱上被冠上服務業。
在Q大類內,分成三個中類:
- 86中類:醫療保健類(很有趣的是在 105.03.24 的第十版修訂之前,都叫做醫療保健服務業,
難道是因為社會氛圍的關係偷偷把服務兩個字拿掉?不過在定義中還是寫著從事醫療保健服務之行業,如醫院、診所、醫學檢驗及其他醫療保健服務等。﹞
- 87中類:居住型照顧服務業
- 88中類: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業
以如此詳細的定義和規範來看,是的,醫療是服務業。
醫師誓詞
但醫療是神聖的,憑什麼是服務業?當我們重新去看醫師誓詞:
「准許我進入醫業時:
我鄭重地保證自己要奉獻一切為人類服務。
我將要給我的師長應有的崇敬及感戴;
我將要憑我的良心和尊嚴從事醫業;
病人的健康應為我的首要的顧念:
我將要尊重所寄託給我的秘密;
我將要盡我的力量維護醫業的榮譽和高尚的傳統;
我的同業應視為我的手足;
我將不容許有任何宗教,國籍,種族,政見或地位的考慮介於我的職責和病人間我將要盡可能地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即使在威脅之下,我將不運用我的醫學知識去違反人道。
我鄭重地,自主地並且以我的人格宣誓以上的約定。」
第一句就告訴我們要為人類服務,照這麼說,醫療不管情理法,都是服務業。
服務業不該被汙名化
確實,付出知識、技能、時間或勞力等等無形的東西換取報酬,就是貨真價實的服務業。只是值得思考的是為什麼服務業是如此正正當當且值得驕傲的,大家卻是避之唯恐不及,甚至把服務業當成貶義詞。
更早以前我們似乎對於服務業並不會特別的關注,或許是從某個股價從500多掉到100多,董事長也被內鬥逼退的餐飲集團大鳴大放的時候開始,以卑躬屈膝來定義顧客至上,從此把服務業和消費者平起平坐的地位,打落谷底。
服務別人不是討好別人
錯誤的理解讓人們好像制約一般,說到服務業,頭就低下去,膝蓋也跪下去,其實不管是醫療業或其他服務業,跟其他產業相比就是多了更多的溝通和互動,有了互動就會有摩擦、有誤解,在這過程中,態度成了連結的關鍵,不是說不低聲下氣就代表態度可以高傲,人與人相處本來就依賴彼此的尊重,並沒有誰高誰低的問題,這樣就足夠了。要說唯一的差別只是在緊急狀況時,醫療業是一種不能拒絕病患的服務業。
說穿了服務業只是一種販賣專業的產業,你可以選擇把專業價值當成賣點,也可以選擇把卑躬屈膝當賣點,都是自我價值的選擇。想想那些排隊名店(或根本只是小攤販),臉臭得要死還是有人買帳,而如果你走進一家服務態度極佳,但餐點卻難吃得像大便的餐廳,任誰也不會想為了享受服務再去吃一次大便。
跳脫這些迷思,想想自己品牌的價值要建立在什麼之上,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