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泓汎
第一次知道徐自強是因為王俊雄的臉書,google了很多關於他的故事;第一次看到徐自強是因為王俊雄的脫口秀,還是今年的事。
那天晚上在Jumi Tavern,很冷,從忠孝敦化站到Jumi Tavern的路上,才發現我只穿著一件不擋風的外套,走在東區巷子裡打冷顫是多麼愚蠢。
我坐在Jumi Tavern門口左邊的位置,徐自強走進來問王俊雄到了沒,靜靜的,後來他出門等,就好像一個沒有表情沒有情緒的人,我在裡面隔著玻璃門看他,他默默站在路燈下,菸一根一根的抽,那些煙的升騰被路燈照得透徹,偶爾看看手上的菸,偶爾看看地上,身體微縮,抵禦猛竄上身的冷,在不太明亮的東區巷弄裡,霧化的燈光下,平靜的孤獨。
一面之緣。
一個訴訟21年,收押16年,被75位法官判過9次死刑的人,面對國家機器,無罪之路走的顛簸,從無限寬廣的世界,走進1.368坪的死刑房,生存的希望也在這個過程等比例的縮小,成為絕望。
奇蹟為他發生。
很難想像,距離現在還不算太遠的1995年,還存在矇口鼻灌辣椒水、火燒下體種種不人道的刑求,很多案件是在嚴刑拷打下認罪的,而涉案人的自白,當作證據的等級比任何科學證據都高,以致冤案遍佈。
雖然徐自強是在案件移送法院後才出現,沒有經歷刑求,但在這些大事件裡,引起法界人士和社會大眾的關心,暴露出另一個封閉世界的荒唐,也因此掀起改革風潮。
廢死聯盟在這種充滿冤案的環境孕育而生,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不認同,二十年來,生活巨變,走到哪都有監視器,跟那個年代想自己提出不在場證明難如登天不一樣,各種科學化方式辦案,篩選掉絕大多數的主觀性,辦案精準度大幅提高,當然對於稍有疑義的案件是不應該輕率被情緒綁架,至於毫無疑義的案件呢?
徐自強一開始就不是按照無罪推定原則來處理,這問題一直都在,李茂生教授甚至狠狠批評台灣不是一個可以做到無罪推定原則的國家,執法人員帶著立場辦案,各種未審先判,網路福爾摩斯、鍵盤柯南推波助瀾。想想在醫界,發生醫療糾紛,不管真相為何,不是一樣全力圍剿醫師?
而最後,這75位判死刑的法官,聯手葬送一個人的青春,他們屁股拍拍就走人,無需為自己的判決負責,國家會幫他們賠償,當然需不需要為執行業務過失負責很有討論空間,只是對比醫界,必須為每一個自己的治療結果負責,更顯得不公平。